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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死罪无罪三尺间

武唐第一佞臣作者:宝珠道长 2020-03-10 23:08
    永徽三年(公元652年),十一月十一。

    武康刚刚升任司法参军,就有人敲响登闻鼓。本来很简单的案件,在九娘的推波助澜下,一波三折起来。原告律师认为,被告跨占原告宅院,原告在自己家遇害,是以用故意杀人罪起诉被告。

    案子的核心点,就是确定所谓的跨占宅院,是否真实存在。人命关天不能大意,武康很快打定主意,秉承“谁起诉谁举证”原则,询问原告律师,是否有真凭实据。

    九娘绷着小脸,言辞凿凿:“参军容禀,五年前两家起冲突,街坊邻居看在眼里。刘自友仗着本家兄弟多,强行占地拉院墙,恐吓戚家不许告官。经本讼师走访,两名街坊同意作证;至于物证,就是司户衙门的户籍文书。”

    司户衙门户籍文书,已经派狗头军师去取了,加盖司法衙门印信,又是人命关天大案,老孙肯定会出具的。

    武康也彻底明白了,这丫头的根本目的,就是拿自己立威。如果杀人案都能反转,她的律师事务所,想不火都难。满满的无奈,继续捧哏呗,拍惊堂木吩咐:“左右,传唤人证。”

    两衙役应诺而出,接下来是漫长等待。本着捧哏职业道德,给九娘赐座,小丫头坐太师椅,有模有样的。没过多久,狗头军师回来,武康再次发号施令:“左右,传不良帅上堂。”

    不良卫也存着捧哏心思,早在后衙严阵以待。姜大牛带领四大档头,上堂敬等吩咐,武康发号施令:“不良帅姜大牛,衙卫班头程九莲,仵作班头陈林然,各自挑选三名手下,拿着户籍文书,再次勘察案发现场。”

    略微沉吟几息,郑重其事道:“严格遵照户籍文书,勘定刘、戚两家宅院界限,务必精确到寸;勘察陈尸地点,确定是否越界,也精确到寸;勘察刘家宅院,确定死者是否踏足。”

    从书案“执”签筒里,拿出一支绿签,板着脸说:“根据本官提的三点,上缴三份报告,成为呈堂证供。每份证供上,必须有勘察者指印,以及你们三大班头的指印。不良帅姜大牛,上前接签!”

    “属下得令”,姜大牛快步上前,先躬身行礼,然后高举双手。武康把绿签递过去,大牛双手托着签,后退五步转过身,手中签高高举起:“奉武公令,随本帅勘察现场。”

    十多个办差吏离开大堂,庭审再次中止。老崔扭过头,看了眼四个签筒,不置可否转过头。武康有些尴尬,这玩意儿也是他搞的。

    签筒容量恰巧一斗,背面刻“婺州司法衙门正堂”,正面分别刻“执”“法”“严”“明”,全部用印泥搞成红色,依次排在书案上。“执”桶内放绿色竹签,相当于逮捕令加搜查令,办差吏凭此签执法。

    另外三个签筒,分别放白、黑、红三色签,用来打犯人板子。白色每根十杖,黑色每根二十杖,红色每根三十杖。为表示自己宅心仁厚,武康在“明”桶内,只放三支红签,表示最多打九十杖。

    看老崔的眼神,搞事儿的节奏啊,武康头皮有些麻。正这时,两名杂役带两人进来,三十岁左右身穿布衣,是九娘所谓的人证。干咳两声,打着官腔喝问:“堂下证人,报上名来。为何人作证,有何证词?”

    证人甲禀告:“参军容禀,我叫高怀德,戚家对门邻居,我为戚家作证。五年前刘家盖新宅,院墙拉到戚家,跨占三尺距离。戚家与刘家争执,被刘家兄弟围殴。”

    证人乙禀告:“参军容禀,我叫吴范江,刘家对门邻居,我为戚家作证。戚老丈被打伤,卧床半个多月,戚家不敢再阻拦。刘家仗着人多势众,不仅跨占戚家,大门还挪前两尺,占了巷子里的路。”

    书吏拟好证言,武康打着官腔:“高怀德、吴范江,身为证人必须实事求是,你们的证词,将成为呈堂证供。倘若弄虚作假,《永徽律》之诈伪律,第二十六条,会给你们相应的惩罚。”

    “本讼师有话”...又是熟悉的味道,又是熟悉的脑瓜疼。九娘又作妖了,郑重其事道:“证人过堂之前,本讼师已然耳提面命,他们知道作伪证后果。本讼师认为,主管官员不应该干扰!”

    哎呦我的天,咋不上天啊你?我只是好心提醒,并非妨碍司法公正!武康气的牙疼,打着官腔说:“证人,如果识文断字,再次确定证词,签字画押;如果不识字,说出信得过的人,本官派人去请。”

    “参军容禀,我们识得”,两证人快速,按照要求签字画押。衙役手捧证词,放倒桌案上。

    武康一目数行扫过,郑重其事道:“此是人命大案,两位一月之内,不许离开婺州城,随时听候本衙传唤...暂且退下。”

    庭审再次中断,直到衙外有人报告,公干的不良人、衙役回来了。将他们宣上堂,姜大牛首先汇报:“武公容禀,按照文书

    记录,经过我们实地测量,刘家越界三尺零二寸。”

    衙役班头禀告:“武公容禀,经过仔细勘察足迹、血迹,尸体是贴着墙根,没有任何肢体部位,越过宅院分界线。刘家宅院内,也没发现被害者任何足迹。”

    调查报告连同绿签,一同呈上书案。绿签放入签筒,武康仔细,将文书与证词放一起,盯着瑟瑟发抖被告,拍惊堂木喝问:“被告刘自友,本官问你,是否跨占戚宅三尺两寸?”

    “冤枉啊”,刘自友跪在地上,扯着嗓门叫起撞天屈:“那三尺地,本就是我家的,二十年多前被戚家占去,我只是重新占过来...”

    “你胡说,我家何时占了你的地,你血口喷人”,戚老丈咬着牙驳斥,与刘自有打嘴仗。

    嘴仗蔓延,一妇人闯进衙门,被四名衙役摁倒。她是刘自友的婆娘,边挣扎边痛骂戚家,相当的彪悍。又上了两名杂役,才让她消停下来。

    武康猛拍惊堂木,厉声呵斥:“这里是公堂,不是菜市场!兀那妇人,擅越旁听线,咆哮公堂,本该杖三十。本官念你初犯,网开一面,胆敢再犯,定罚不赦!左右,轰出去。”

    人群闪开路,六个杂役抬着妇人,齐用力扔到衙门外。武康瞪着被告,义正辞严道:“人证物证俱在,容不得你抵赖。本官再问一次,是否跨占戚宅三尺两寸?”

    刘自友继续喊冤,一口咬定就是他家的。如此冥顽不灵,武康也懒得多费唇舌,签筒中抽出红签,打着官腔呵斥:“铁证如山,尔还强行狡辩,如此藐视公堂,岂能不动刑?不必去衣,行刑!”

    红签落地,事成定局,必须打三十杖。站班衙役出列,两人将他摁倒,两条水火棍交叉,卡住他的脖子,另外两人行刑。水火棍抽在屁股上,打的刘自友鬼哭狼嚎。

    如此严肃的画面,武康竟然走神了,缅怀起已故老总裁李二。贞观之前的杖刑,都是打犯人后背。有次李二心血来潮,看人体经脉图,发现后背有很多穴位,其中不乏能致命的。李二心想,把人打死咋整?见臀部穴位少,于是吩咐众小弟,以后打屁屁吧。

    刚才特意交代“不必去衣”,就是行刑不要脱衣服,这还得说李二。贞观年长安城,有次开堂审案,一女犯被脱衣杖刑,羞愧难当上吊了,闹的满城风雨。李二再次吩咐手下小弟,女人受刑不许去衣,男人你们看着办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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