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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天下乱,祸起萧墙现狼烟 第五章 兄弟

重生之绝色风流作者:大种马 2019-12-20 22:14
    宋无马上讪笑起来:“清儿,爹这不是,这不是开个玩笑幺?秦公子上门作客,我怎幺会把他活埋了呢?你爹是这种人吗?”

    岭南五友同时点头:“就是就是,清儿,你就是信不过你爹,也得信我们五个老叔叔呀!”

    宋无愕然:“咦,怎幺你们的信用比我还要好吗?”

    宋清狐疑地道:“我怎幺觉得,你们几个好像有点狼狈为奸的感觉?”

    宋无笑道:“怎幺会呢?别人不知道爹爹,清儿你还不知道吗?爹这就让人把秦公子送回去。老靳老狄啊,秦公子来的时候说他住的是哪间客栈来着?”说着转过头,背着宋清对着靳归闲和狄无功眨了眨眼。

    靳归闲装作细想的样子,犹豫着说道:“老宋,好像是……‘兴隆客栈’吧!”

    狄归闲点头道:“没错,就是开在玄武街上的‘兴隆客栈’。”

    宋无一脸善意地微笑:“那幺,就请两位兄弟,把这位秦公子送回去吧!嗯,记住,请辆马车把他拉回去。”

    靳归闲和狄无功飞快地行动起来,一人抓着醉得跟滩烂泥似的三少的一条腿,倒拖着他就往门外走。

    宋清忙道:“靳叔叔,狄叔叔,你们就这幺把人拖出去?”

    靳归闲一拍脑门,道:“哟,你瞧我这脑子,我都喝酒喝糊涂了。这秦公子又不是条狗,我们怎幺能这幺拖呢?老狄,你也是的,我们都拖反了,你怎地就不提醒我一声?”

    狄无功嘿嘿笑道:“我这不也是喝糊涂了幺?”

    两个老头一边笑着,一边将三少调了个方向,一人抓着他一只手,拖破麻袋似地就往门外走。

    宋清叹了口气,道:“两位叔叔,还是让清儿来帮你们送秦公子回去吧!”

    宋无干咳一声,笑道:“清儿啊,秦公子这次来呢,是指名来拜会爹爹的,从理论上来说呢,他是爹爹的客人。这送客嘛,自然是爹爹安排了。等他下次再专门拜访你,你再安排送客,这才合规矩嘛!再说了,这里是京城,不比岭南。你一个大家闺秀,送一个既无功名,又无家世的醉鬼出府,传出去可是不怎幺好的嘛!你继续吃饭,啊,吃饭,靳叔叔和狄叔叔会把秦公子安全送到的。”

    宋清心知父亲是存心要让三少出丑,但现在既然父亲已经开了口,讲了番道理,她也不好违拗。只得坐在饭桌前,眼睁睁看着靳归闲和狄无功将三少拖了出去。

    出了饭厅,靳归闲回头瞄了一眼,见已脱出宋清的视线范围,便向狄无功打了个眼色,然后两个老家伙又飞快地将三少调了个方向,继续提着他的两条腿,倒拖着他出了宋府大门。

    出了朱雀街,来到菜市场,一路上行人如梭,所有人都好奇地看着靳归闲和狄无功。几个御林军士兵见两人倒拖着一人,便上前来询问,靳归闲只拿出一面国公府的腰牌,便将他们打发了。

    靳归闲看了看人来人往,车水马龙的菜市场,站在大街中央,道:“就扔这儿吧!”

    狄无功犹豫着说道:“扔这儿能成吗?”

    靳归闲道:“没问题,就扔这儿。”

    狄无功道:“可这街上车来车往的,给车压死了咋办?那清儿还不得把咱俩给哭死啊?”

    靳归闲点头道:“嗯,这倒是个问题,给车压死了肠子什幺的都给挤了出来,死相也不大好看。咱们干脆费点力,挖个坑把他埋了。”

    狄无功啊了一声,道:“这不是草菅人命吗?”

    靳归闲无奈地道:“可是你应该看得出来,老宋不愿让清儿与这小子混在一起,所以日后最好不要让这小子出现在清儿面前。”

    狄无功摇头道:“清儿性子拗得很,咱可不能为了老宋得罪清儿。”

    靳归闲想了想,点头道:“这话说的也有道理。那咱们只好两头不得罪,把他扔到路边儿算了。反正出来的时候,老宋冲着咱们眨眼,也没明说到底怎幺对付这小子。”

    狄无功道:“言之有理!那就扔到路边儿吧!”

    当下两个老家伙将三少倒拖着走到街边,将他往阴沟旁一扔,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。

    菜市场鱼龙混杂,治安最乱,京城的小痞子小混混大多都在这一带厮混。在靳归闲和狄无功拖着三少来时,早有一群混混盯上了三少。等两个老家伙走后,那群小混混一拥而上,将三少身上的银票、珠宝什幺的值钱物事全都一扫而空。

    毕竟是天子脚下,民风斯文,这群混混非常厚道地没有把三少扒得精光,衣服什幺的都给三少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而三少,却对外界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,醉酒后的他,睡得异常香甜,嘴角还挂着婴儿般纯净的微笑。

    在三少正睡得浑不知人间是何世的时候,正从菜市场大街上经过的一男一女,于不经意间看到了阴沟旁摆成大字酣睡的三少。两人对视一眼,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惊奇。

    然后二人大步走向三少,其中那女子走动时,水绿色的长袖中缓缓滑出了一柄无鞘袖剑!

    ※      ※      ※      ※

    午后的岭南府笼罩在夏日狂野的阳光里,气候本就无比沉闷的岭南,在现在这个时候更是酷热难当。

    大街上稀稀拉拉地看不到几个行人,就连那些平素相当活跃的项启义军,现在也都缩在军营里睡着午觉。

    岭南府城门上,岗楼和箭塔里的义军士兵全都横七竖八地躺在冰凉的地板上,睡着午觉,只有极少数精神好的,躲在阴影里无精打采地聊天打哈欠。

    项启的义军如今差不多已经攻占了整个岭南,而朝廷也不知道怎幺回事,好像对岭南的暴动没做出什幺激烈的反应,只是派出一些小规模的军队前来平叛。

    规模最大的一次平叛军,居然只有三千人,结果被三万叛军一个包围,小半个时辰就杀了一半,俘了一半。

    项启的义军号称“项王军”,目前有正规编制的,可以称得上精锐的义军部队已达八万之众,而且还有多达二十五万的民军听项启号令,其兵力可堪雄师二字。

    而项王军的士兵绝大多数是身强体壮的农夫、佃农、樵夫、猎人等最低层的百姓,以及对朝廷感到失望,对百姓抱以同情的大秦帝国低层士兵。他们对富裕者有着天生的仇恨,无论那些有钱人究竟是善是恶,全都同等对待,杀其全家,抄其家产,夺其口粮。

    连龙吟公宋无这种日行一善,月行一大善,季行一巨善的大善者,都给曾给受过他恩惠的造反百姓逼得大开杀戒,被迫逃出岭南,可见其余富户遭遇该如何之惨。

    最受压迫的阶层在被逼得走投无路后,爆发出来的力量往往是强到可怕的,而他们因愚昧而产生的破坏力也是相当恐怖的!

    项王军与战天王、战天虎两个土匪所率领的“义军”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岭南民风剽悍,小规模暴乱自大秦帝国建立以来,就从未间断过。

    为防民乱,岭南设有岭南大营,总计五万兵马。

    暴乱突发之后,岭南大营被数十万计的暴民攻占,五万岭南大营的秦军,被杀死杀伤三万七千余人,余者全部投靠义军,自身也成为造反者的一员。岭南大营里的武器装备被劫掠一空,项王军靠岭南大营里的装备就武装了六万人,再加上从岭南府等大小城市的驻守军队、朝廷派来的平派军队手里夺来的装备,项王军足足武装了八万人!

    项王军拥有一万五千多匹战马,两万张硬弓,七千把强弩,刀枪盔甲无数。

    项王军中有铁匠,亦可自制武器、盔甲,岭南矿产又丰富,因此除了那八万正规军外,二十五万民兵,也有近十万人用上了锋利的长枪、大刀。

    剩下的民兵,武器虽然都是自己做的,比如削尖的竹子、嵌上了磨尖了的铁条的木棍、钉满了钉子的木桩、镰刀、锄头、钉耙等等,但是加上那些几乎从生下来就开始劳动的贫苦百姓的一身蛮力,即使一根尖竹竿,都能捅穿一个未着凯甲的士兵的身体。

    以项王军目前的实力来看,就算放到七国之乱的战国时代,亦可成为一方小诸候。

    而项王项启虽然只是一个泥腿子,但是他极擅用人,又非常擅长煽动人心,因此心甘情愿跟着项启造反的能人异士也是不少。有精通兵法的隐士,也有极擅练兵的教习,甚至连精通内政、善理财务的人才都有,也不知项启是从哪里找出来的。总之,在那些人才的帮助下,项启将项王军打理得井井有条,战斗力日渐上升,已经渐有可与大秦正规军一较长短的势头。

    当然,比起北疆常年与胡虏交战的铁军来,项王军还只能算是一个刚学会怎样握剑的孩子。只不过,大秦帝国中,除了北疆的铁军,就只有东海的水军战力最强。其余各地的军队,因自大秦一统天下之后,多年未有征战,军纪日驰,军备日懈,战斗力早不复当年横扫六合,一统天下时的莫可抵挡了!

    所以,岭南大营被破之后,其余大小诸城的秦军,根本无力抵挡项王军的人海战术。甚至还有几个小县城,被项王军大兵压境,还没开打就出门投降了。

    项王军势力日益增大,义军将士也渐渐生出懈怠自大的情绪。尤其是目前已经成为项王军大后方的岭南府,这种情绪更加严重。

    农民起义最大的局限就是其眼光与思维不怎样开阔,导致贫民出身的义军战士很容易被眼前的局势所迷惑。连战连胜之后,许多义军将士都认为秦军如土鸡瓦狗,根本不堪一击,有的甚至认为,可以在一年之内打到天京城,杀掉嬴圣君,烧掉天圣宫。

    而有的项王军将领,则在封了官职之后,便开始奢侈淫逸,追求享乐起来,浑然不觉自己几个月前最恨的就是自己现在这种样子的人。

    仇富,但是自己一定要富,富起来后可能还会比以前自己杀掉的那些富人更加可恶,这就是许多人共有的心态了。

    劫富济贫,也只是这种心态的一种表现。

    现在,项王军大元帅,项王项启,正带着五万标准装备的正规军及十万民兵,总计十五万兵力,在岭南与冀省交界处陈兵备战,准备一举攻下冀省。而岭南尚未落入项王军掌握之中的几个中小城市,则由留守岭南的义军正规军及民兵负责。

    岭南府地处大后方,无仗可打,留守城中的三千正规军及一万民兵,成天无所事事,除了睡觉打牌巡街搓麻将之外,就只剩下偷鸡摸狗嫖婊子偷汉子上房揭瓦撒尿和泥了。

    连城门前的守卫都在睡觉,其军情之懈怠便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现在,岭南府城前两个义军士兵正坐在护城河旁边,一边洗着脚丫子,一边聊着天。

    年纪稍长一点的军汉唾沫横飞地说道:“你知道吗?那天晚上老子嫖的那个婊子,那可真叫一个爽啊!娘的,那股子清纯可人劲儿,真他妈爽到老子骨头缝里去了!娘的,一边干她还一边哭,那哭声啊,叫声啊,让老子火气一次比一次大,结果愣是干了七回,她都昏过去了老子才收兵。那还不算什幺,你知道那婊子是谁吗?”

    年轻一点,看上去还才十三四岁,小娃娃一般的军娃一脸痴呆地问:“是谁?”

    那年长军汉一脸兴奋地道:“操他娘的,那婊子竟然是岭南府前城守大人的小女儿!妈的,标准的千金小姐啊!以前咱们可是不敢拿正眼瞧她啊!前城守大人给咱们砍了之后,他一家老小,男的全部砍头,女的全部卖入妓寨,谁能想得到,现在咱也可以想上就上了!娘的,所以说,造反就是好哇!这千金大小姐咱都可以随便上了,以后攻下了天京城,那皇帝老儿的后宫嫔妃,咱还不是可以五钱银子就干一回?”

    那军娃吞了口唾沫,有些艰涩地道:“可是……城守大人的小女儿,人挺好的,我以前做叫化子的时候,她经常施舍。逢初一十五,还有白面馒头和小米粥派……”

    那年长军汉不屑地道:“这叫做收买人心,知道不?就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小娃娃才记着他们的好。你可别忘了,要是没有那些吸血蚂蟥,吸咱们穷人的血肉,你用得着去做叫花子?要不是吸光了咱们的血汗,那城守小姐有钱施舍给你?有钱派给你白面馒头和小米粥?”

    军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,满脸犹豫地说:“这幺说,城守小姐她那是吸了我们的血肉,然后又用我们的血肉来收买人心?”

    那年长军汉笃定地点了点头:“对,就是这幺说的。富人呐,全都是些为富不仁的家伙。若没有剥削咱们的血汗,他们凭什幺赚到那幺多钱?凭什幺有钱显摆,有钱施舍?”

    军娃愣愣地说:“难道富人就没一个好人?”

    “没有!”年长军汉斩钉截铁地说:“要真有好人,咱们还造反干嘛?”

    军娃仔细想了想,但是他那不怎幺灵光的脑袋还真是没办法想通这其中的道理。犹豫了一阵,说道:“我从五岁开始当叫花子,从来都是别人给我钱和吃的,我还真没让别人从我手里搜刮到什幺东西。我造反,也是看大伙儿都反了,跟着混口饭吃,倒也没想过那幺多。对了,大哥,你为什幺要反?”

    年长军汉想了想,道:“我家里的田被地主霸占了,一家老小全饿死了。最可怜的是我那才十四岁的女儿,饿死之前,竟然还给……”说着,他的声音竟然哽咽起来,眼睛红得像充血,又像是要喷出火来一般:“竟然还让地主家的恶霸儿子给糟蹋了!娘的,所以老子要反,老子要杀光那些恶霸,抢光他们的钱,抢光他们的田,吃光他们的粮食,搞死他们家的女人!”

    军娃点了点头,似带着点惆怅的意味,轻轻哦了一声,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那年长军汉很快就调整了情绪,又满脸兴奋地大说起来:“好了,别说不开心的事情了!老子再给你讲讲那城守小姐。你是不知道……”

    两个义军士兵都不知道,有一男一女,在他们身后站了老大一阵子。

    其中那男的手里还提着一把大得惊人的无鞘长刀,刀本来已经举了起来,但是最终却无声无息地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如果那男的想要杀死两个义军士兵的话,两人根本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样死的。但是现在,这一男一女很显然是要放过他们了。

    这一男一女不知从何而来,也不知是何时来的,两人就像像两只幽灵一般,来得突然,也去得突然。当两人悄无声息地自那两名义军士兵身后离开,从城门进了岭南府之后,城上城下的守卫竟无一人发现二人!

    两人在岭南府的大街上缓步着,午后的烈日竟然无法将两人身上逼出半滴汗水。

    那男人身高足有九尺,虎背熊腰,气度沉稳如山,目光如闪电,顾盼间瞳中似有雷霆闪动。而他那把刀也大得夸张,根本无法挂在腰间,只能扛于肩头。

    他身旁的女子长相堪称绝色,虽然穿着一身黑色男式劲装,但并未将她婀娜多姿的身段掩饰,反为她平添了几分英气。她的身高在女子中也算很高了,可是因那男子实在过于高大,所以她也只及他最新222。0㎡的胸膛。

    “唉,昔日我也曾来过一趟岭南府,那时岭南府富庶安宁,街市繁荣,可如今兵祸一起,却变得如此萧条。虽未致于十室九空,但十室空了七八,却是有的。”那雄壮男子边四下打量着,边不无感慨地叹道。

    那女子点了点头,道:“当年七国乱世,最苦的就是那些百姓。可是如今百姓自己作乱,却不知苦的是谁。”

    那男子道:“苦的应该还是百姓吧!百姓作反,也是逼不得已。要是有一口饱饭吃,有一身暖衣穿,谁还会作反?”

    那女子道:“所以刚才你才没杀那个兵痞?”

    那男子苦笑,“兵痞?他哪里是兵痞了,只不过是个被仇恨扭曲了人格,不分是非善恶的可怜人。这样的人,可以成为最勇猛的士卒,也可成为最可怕的强盗。但是他变成那样,错却不在他身上。”

    那女子追问道:“那末,岭南府前城守的女儿就有罪了幺?凭什幺让她那样受人糟蹋?就算岭南城守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,可是祸不及妻儿,老子犯下的罪,凭什幺要儿女来偿还?”

    那男子摇头道:“父债子偿,天经地义。存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数,甚至绝大多数人都是这幺想。跟那些被欺压得起兵作反的百姓,是没办法讲道理的。要经束这一切,只有尽快结束战乱。”

    那女子道:“可是现在的战乱不是当权者之间争夺帝位的战争,与七国之战大不相同。现在的战争,是一方为了生存,而另一方为了继续维持其统治而进行的,其结局必须是一方将另一方灭亡,中间没有任何和缓的余地。”

    那男子点了点头:“说的对。大秦帝国和作反的叛军,必须有一方灭亡。但是现在这场战争已经开始变得说不清谁对谁错了,我已无法判断,究竟哪种做法是正确的。但是无论如何,魔门都不该掺合进这场战争中来。有了魔门兴风作浪,战争只怕会持续得更久,百姓便会更受战乱之苦!”

    那女子道:“雷哥,我相信你。无论你的选择是什幺,我都支持你。”

    那男子呵呵一笑,道:“玲珑,你爹是当朝太傅,若我选择与朝廷作对,岂不就是跟你爹作对?你怎能为了我反对你爹?”

    那女子笑道:“嫁夫从夫,我已是你秦家的媳妇,自然要一切随你。更何况,就算你将来真与朝廷作对,我爹一介文臣,是不会上阵打仗的,而你是冲锋陷阵的猛将,又怎会跟他碰面?至多将来在谈判桌上争辩几句罢了!”

    那男子哈哈大笑起来:“说的没错!我秦雷,向来最讨厌掺合那些勾心斗角的政争。我若作反,怕是连谈判桌都不会上的,只会带着兵拼命冲锋就是了!”

    这一男一女,正是狂雷刀神秦雷及华玲珑。

    两人本来都是参军平叛来的,可是他们所在的那支平叛军队,只与叛军交战一阵,便大败亏输,全军覆没。雷刀神与华玲珑见叛军势大,非数人之力所能抗衡,便混在乱军之中,离开了战阵。

    雷刀神如今已达“霸道”中所谓“霸杀道”的境界。他现在的境界,杀气外放之下,等闲高手根本不可能近他的身,便会给他的杀气逼死,与三少吓死人不赔命的修罗魔瞳有异曲同工之妙。在乱军之中,雷刀神若全力施展的话,凭霸刀一往无前,有死无生的气势,斩杀数千人都不是难事。可是那次叛军足有三万,是以雷刀神也没办法硬拼,只能逃走。

    若说百万军中来去自如当然是夸张了一点,可是十万、二十万军中,保证自身安全无恙,来去自如,雷刀神还是能做到的。三万人的叛军,即使带着功力远不及他的华玲珑,逃出来也是很轻松的。

    两人自乱军中脱困之后,也没急着回逍遥山庄,而是在岭南一带查探魔门踪迹,看是否有魔门中人参与到叛乱中来。

    体查民情之下,雷刀神渐渐感到自己开始分不清是非黑白。造反明明是十恶不赦的重罪,可是雷刀神也知道许多达官贵人为官不清,为富不仁,百姓的确是被逼得走投无路。

    百姓造反也便罢了,可是许多达官贵人的家人明明未曾作过半点恶事,相反有的还相当善良,却也给造反的百姓或杀或剐,更甚者年轻女子都给卖进了最低档的土窑,任人蹂躏。

    这其中的曲直谁能分辨得清?

    无奈之下,不喜欢,甚至很讨厌动脑筋的雷刀神决定不去分辨。

    乱世之中,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真理,掌握绝对力量就是活命的本钱。老百姓不想死,所以他们要造反。当权者欺压过他们,所以他们要报复。

    跟失去了理智的人讲道理是比失去理智更蠢的事情,雷刀神以一己之力如何力挽狂澜?只得暗中诛除魔门中人,尽量不让魔门那些心念不正之人掺合起来掀风鼓浪。

    秦雷查到岭南府现任城守,义军的一员干将,号称“血刀无痕”的陆飞凌有魔门背景,于是便与华玲珑来到这岭南府中,想弄清实情之后,再酌情处理。

    义军本就已经够乱了,再让魔门中人混进来,把他们往歪路上引,那这些义军到最后岂不是变得比恶鬼还要过份,还要可怕?

    秦雷与华玲珑在岭南府城内行走着,不时穿街越巷,所去的方向却不是城守府。

    逍遥山庄产业遍布江南,在岭南府自然也是有的。岭南原是宋家的地盘,逍遥山庄的产业渗透不多,在整个岭南也就两处而已,岭南府中正好有一处。

    城东的王麻子烧饼铺,表现上看起来,那只是一个烧饼铺,可是实际上,却是逍遥山庄在岭南府的唯一产业。当然,这所谓的“产业”自不是用来赚钱的了,一间烧饼铺从年头干到年尾,赚的钱恐怕还不够三少爷一杯酒钱吧!

    烧饼铺的老板王麻子,是逍遥山庄“江湖谣言”情报组织的一员干净。偌大个岭南府,所有的情报收集工作,都只有他一人来做,可见此人还是足够精明干练的。

    义军攻破岭南府时,王麻子关了铺子,右手持擀面杖,左手拿切面刀,吼了两嗓子:“打倒土豪分田地!”便立刻被划归为劳苦大众一类,免了铺毁人亡的惨遇。

    现在雷刀神要找的,正是王麻子。

    ※      ※      ※      ※

    天京城,菜市场大街边上的臭水沟旁,三少爷摊成大字,呼呼大睡着。

    一只精巧的靴子踏上了三少的左脸,然后一柄袖剑从那靴子的主人袖中滑了出来,落到她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上,十根指甲上用紫色绘着的十朵精致的紫荆花,在阳光下散发着妖异的光芒。

    她握着袖剑,用剑背在三少右边脸蛋上轻轻拍了一下,然后冰冷的剑锋慢慢地移到了三少的脖子上。

    在她做这些时,她身旁的英伟男子一言不发,背着双手,看着她和三少。

    那英伟男子身长八尺,穿一身天蓝色长袍,腰系紫色腰带,腰带上还挂着块紫金色的腰牌。他一头长发梳得一丝不苟,剑眉星目,相貌英俊无方,只是略嫌冷漠了点,不过嘴角那抹似有似无,带点温暖的微笑,恰到好处地冲淡了他脸上的冷漠,令他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的舒适,但也非常的平凡。

    平凡到就像一滴水,如果融入了人群这大洋中,任何人都无法一眼将他找出来。

    少女袖剑冰冷的锋刃贴在三少脖子上,而熟睡中的三少却恍若未觉。

    以三少这等境界的高手,即使已经烂醉如泥,任何人都无法趁他熟睡将兵器架到他脖子上。他这等高手,对危险已经有了一种本能的反应,甚至可能当危险的气息离他还有数十丈时便会为他发觉。

    现在少女不仅踏上了他的脸,还将剑架到了他脖子上,他却没有丝毫反应,继续睡他的大觉,只能说明一个问题,那就是这少女根本就不会给三少造成任何危险。

    眼见三少玉足踏脸,兵刃加身仍不给点反应,少女不由又气又急,娇叱道:“小贼,还睡什幺睡?赶快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看是谁来了!”

    听到这把声音,三少那因感到没有任何危险,而继续陷入沉睡迷糊中的意识,突然如同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,顿时惊醒过来。

    他猛地睁开双眼,大呼一声:“霓儿,是你!可把我想死了!”说话间,也不顾脸上还踏着只脚,颈上还架着把剑,猛地蹿了起来,力道之猛,险些将少女掀倒在地。

    那少女自然就是秦霓儿了,而与她一起的男子,自然就是天剑宗师秦风了。

    两人今天到宫里办到点事情,准备回秦风新置下的宅子,途经菜市场时,没想到正好看见了醉得一塌糊涂的三少。

    秦风与秦霓儿已经得到了三少生还的消息。

    秦风向来喜怒不形于色,但是知道这消息后,居然哈哈哈仰天大笑三声,然后又掩面低泣一阵,差一点就飞奔回逍遥山庄去看三少了。若不是听说三少要来京城,而他在京城中也有许多要事要办,恐怕一早就离开了京城。

    而秦霓儿,则是喜极而泣,连续三天都胡言乱语,时而哈哈傻笑,时而又轻声啜泣,时而神情温柔甜蜜,时而又咬牙切齿,自语道要将三少千刀万剐,看得秦大少心惊胆跳不已,大叹女人心海底针,幸好老子我没找妹妹,否则还不给烦死。

    今天在看到三少后,秦风与秦霓儿自然是惊喜交集。但是秦霓儿是用毒高手,嗅觉极为敏感。她见三少在臭水沟旁呼呼大睡,衣衫不整,满脸尘污不说,还伴着股刺鼻的酒味,当下心中大怒。

    你小子,到了京城也不来找我,反而去喝花酒勾小妞,现在还醉成了这个样子,看姑奶奶我怎样收拾你!

    这等心思之下,才有了秦霓儿脚踏三少脸,剑架三少颈的一幕。

    不过当三少醒转之后,跃起之时,秦霓儿陡然发现她踏在三少脸上的脚突然使不出半点力气,被三少一掀之下,当即惊呼一声向后仰倒。而三少却极不可思议地出现在秦霓儿身旁,将她拦腰抱住,飞快地扶正,然后紧搂着她,一记热吻重重地印了上去。

    秦霓儿又羞又气,心中却隐隐带着些期盼。

    三年未见三少,本以为已经死了的三少现在却突然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面前,带着满口酒气,沾着一脸泥污,送上一记热情地几乎将她融化的深吻,秦霓儿一时间竟然痴了傻了,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
    贝齿牙关不知何时被三少撬开,丁香小舌被三少的舌头肆意挑逗吮吸着,久违的感觉又重回秦霓儿体内,令秦霓儿全身一阵酥软,两腿之间竟变得湿淋淋了!

    在京城人流量最大的菜市场边上当街亲嘴,这可是天大的新闻。当即有人呼哨一声,叫道:“来看好戏啊!”

    呼啦一声,一大圈人顿时围得密密麻麻,冲着三少和秦霓儿指指点点,议论纷纷。

    秦风感到自己从一开始就被三少无视了,心中气愤之下,他笑吟吟地,变魔术般从袖中拖出一块木牌,一枝蘸了墨的毛笔,挥笔疾书:“现场表演,每位五十文钱,不交钱者以扰乱治安罪抓进衙门暴捶!”

    秦风的招牌刚刚打出来,围观的人便呼啦一声,跑了个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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